日前,有国内媒体报道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或将于9月16日正式开庭。据悉,该诉讼标的额达到21亿元,或是中国汽车圈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最高索赔额的案件之一。

索赔高达21亿!吉利起诉威马汽车侵犯商业秘密......

在年初最高法公布的《2018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中列举了一些有代表性案件,其中就点出了这起2018年就已提交的诉讼。白皮书中提到,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诉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诉讼标的额达21亿元。


吉利相关人员回应媒体表示,不对该案做额外评论,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威马汽车相关人员未作出回应。



据了解,曾担任吉利控股集团董事兼副总裁、沃尔沃汽车全球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董事长的沈晖,于2015年10月正式创办威马汽车,并担任威马董事长兼CEO。在吉利任职期间,沈晖带领吉利团队完成海外并购沃尔沃汽车,并负责沃尔沃在中国市场的落地。威马汽车创立时的多名核心员工,均有吉利履历。包括威马汽车合伙人兼首席运营官徐焕新博士,此前曾在沃尔沃主导新能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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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竞争激烈的汽车行业,核心员工跳槽、被挖角的现象十分普遍,但一些专利及商业秘密的泄露,容易触碰相关条例和法规,构成侵害商业秘密或不正当竞争等。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例如核心客户信息、商家销售情况、员工薪酬等,这些没有被公开的数据均属于商业秘密。


从法律层面来讲,商业秘密侵害的定义包括: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四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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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索赔高达21亿元案件,或将是中国汽车行业知识产权纠纷最高索赔金额的诉讼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