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三维立体影院屏幕的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件。

“一种多面投影系统”专利又起无效行政纷争!

原告上海分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针对第三人CJ CGV株式会社的第“201310289212.1”号发明专利向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维持该专利有效。原告不服起诉至北京知产法院,请求法院撤销上述决定。


原告分众公司起诉称,本专利独立权利要求1、13、14、24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被诉决定应予撤销。上述争议的实质涉及到对权利要求1所记载的“考虑投射面的相对性质”的技术特征的理解,原告认为考虑投射面的相对性质属于公知常识,且证据1、证据2都公开了该技术特征,也给出了相应的技术启示。而被告和第三人则认为,投射面的相对性质与投射面的表面信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证据1、2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考虑投射面的相对性质,上述管理装置对上述多个投射面上所要投射的影像进行修正,并且将修正的影像传送至上述多个投射装置”,也未给出相关的技术启示。

“一种多面投影系统”专利又起无效行政纷争!

被告及第三人认为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