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白酒品牌价格一直高居不下,正因如此使得各厂家对于商标的争夺愈演愈烈。此前的茅台失去了“国酒”商标的庇护,如今,泸州老窖也深陷商标困局。


近日,泸州老窖因与金枫酒业、山西老陈醋集团、贵州安酒集团等所属商标构成近似,“世纪荣耀之和及图”、“世纪荣耀之顺及图”等商标注册申请被判败诉。

泸州老窖“告遍”同行,却难解自身商标困局!

而就在2个月前,一份泸州老窖在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世纪荣耀及图”商标一案二审中败诉的判决也刚刚公开。这意味着在经历了近一年的拉锯战后,由于与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泸州老窖依然无法使用“世纪荣耀及图”商标。


据悉,上述案件的“世纪荣耀及图”案一二审判决文书,以及商标公示系统显示,诉争文字商标“世纪荣耀”,由泸州老窖于2017年1月19日提起注册申请。但早在2008年3月,陈小林所在的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名人酒荘酒业有限公司就在第33类酒中注册了商标“荣耀”。该引证商标的专用权期限从2010年3月28日起算,至2020年3月27日。


根据判决披露,商评委在去年10月作出决定,认为“世纪荣耀”与“荣耀”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泸州老窖未提交证据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故将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泸州老窖“告遍”同行,却难解自身商标困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此案的一、二审判决中,也均认为,引证商标仍为在先注册的有效商标,仍然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而针对引证商标提起撤销复审不属于法定的中止审理理由。


程序之外,对于是否构成近似的实质性审查方面,北京市高院在二审判决书中表示,诉争商标由汉字“世纪荣耀”构成,引证商标由汉字“荣耀”构成。对比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者均带有“荣耀”二字,诉争商标的文字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且文字含义读音、差别不大。


泸州老窖已在此案中落败,而世纪荣耀也难以被其作为注册商标继续于酒类产品中使用。


一位接近泸州老窖方面的知情人士透露,世纪荣耀已被战略性雪藏,目前老窖主推的还是国窖1573为代表的五大单品。其更是认为,早期白酒行业缺乏商标注册意识,注册商标更像是一场资源抢占。

泸州老窖“告遍”同行,却难解自身商标困局!

结语

消费类企业的资产庞杂,核心资产却总是屈指可数,代表品牌的商标就是其中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也正是如此,贴牌、子品牌开发等商标乱象一直是白酒行业的顽疾。


如果说,绚丽的广告宣传塑造了品牌形象,那硬核式的商标注册,则是品牌走入正式保护轨道的起点。近期火热的茶饮赛道上,不少明星公司就曾因商标瑕疵被迫更名或错失发展黄金期,而对于历史久远的白酒业,这同样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品牌开发不易,多品牌、多商标的思路既是分散风险,也是服务产品多元化战略。但若商标在注册之初就留有隐患,对试图借此构筑品牌护城河的企业而言,无异于釜底抽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