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敦煌市民朱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辛辛苦苦运营了五年的微信公众号“敦煌圈”,一夜之间竟成了侵权商标,明明自己使用在先,怎么就侵权了呢?


3月2日早上,朱先生收到了一条微信官方发来的违规通知,告知其侵犯了商标权,然后我的公众号账号的名称就被清空了。


随后其第一时间在企业信息网上查到投诉方的企业相关信息,然后联系了投诉方公司的法人。

谁动了我的商标?


为何本属于朱先生的公众号名称,一夜之间莫名其妙成了别人的?而且对方还两次在微信客服上投诉朱先生侵犯了商标权。那么,对方是因为不知情还是另有原因,非要“钟情”于“敦煌圈”这个名字呢?


另一位投诉者薛先生为什么投诉朱先生呢?


原因在前段时间,薛先生想运营公众号了,然而不知道该用什么名称合适,其手里其它的商标都不太适合做公众号。故而申请注册了“敦煌圈”商标,却发现该商标名称早已有人注册了公众号,所以直接投诉了。


原来,朱先生对“敦煌圈”公众号名称使用在前,而薛先生商标注册在后。而注册商标具有唯一性,用户在申请使用名称时,由于命名唯一原则,所以无法使用相同的名称。如果有用户通过侵权投诉流程,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对该名称的使用权,一旦投诉成功,原公众号名称就会被清空。


作为被投诉的朱先生,觉得自己很冤枉,感觉像是自己拉扯了多年的孩子突然被人抱走了一样。朱先生认为,“敦煌圈”这个名字自己使用在先,他会尽力为自己创立的牌子争取话语权。

谁动了我的商标?


他从2015、2016年开始注册“敦煌圈”,一直使用到现在,我认为我有优先占有这个名称的权利。搜索相关法律条款,咨询了律师,申请了敦煌的法律援助,现在想要通过法律程序,尽可能的把账号名称商标注册权追回来,但是追权的过程特别漫长,也费时费力。


朱先生使用“敦煌圈”名称在先本无可厚非,但是因为缺少商标权保护意识,当时没有商标注册。薛先生后来想运营公众号,通过正规途径进行注册似乎也合情合理,两人为此僵持不下。


敦煌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认为,判定朱先生侵权有点勉强,为什么这样说呢?薛先生商标注册行为是在“敦煌圈”已经运行了几年以后才申请注册的。作为敦煌人,同样都是自媒体人,薛先生应该是知道“敦煌圈”已经在运营的现状和目前已经被大众认可的这个事实。所以到底谁侵犯了谁的权利,还有待考证。


到底谁侵犯了谁的权利?如何考证呢?据薛先生说,他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并不知道“敦煌圈”这个名称已经有人在使用了,他是不知情的情况下才去注册的商标。如果是这样,法律应该如何衡量呢?


工作者又说,从薛先生注册商标的行为来看,他作为一个自媒体人,从“敦煌圈”在咱们社会大众认可的这个情况来看,薛先生说自己不知情,好像也不符合事实。如果说薛先生能拿出来这一方面的证据,证实自己并不知情,然后“敦煌圈”公众号的影响又不是那么大,证实薛先生自己没有过错的话,他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如果他提供不了这方面的证据,薛先生就应该为他的注册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法律人士的分析,薛先生虽然通过合法渠道注册了商标,但是如果将来因为商标持有权而发生纠纷,则需要通过实打实的证据来说话,单靠某一方的“不知道”、“不知情”、“不了解”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