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而企业名称是属于人身权范畴,它们都是经过注册的,在一定范围内取得了专用权,但是,商标专用权是在全国范围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而企业名称的专用权只是在登记主管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内。

 

对于商标和企业名称是否会发生冲突,或者是否构成侵犯他人权利的时候,应当考虑这几个方面:先看商标和企业名称各自的注册时间;企业名称和商标的使用是否会产生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误认,或者是说可能会误导公众认为该商标的使用人与该企业名称拥有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



 

另外还要知道,商标和企业名称哪个的知名度更高;申请的商标或申请的企业名称是否存在故意抄袭或模仿等意图;企业名称在使用的时候是否故意突出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部分,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在使用商标或企业名称的时候是否会对他人的企业名称权或商标权带来损害。

 

其实企业名称和商标名称不一致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商标不能有在先相同或近似的,而企业在登记的时候只要在该地区没有相同就可以注册了。但是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其中一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而产生了冲突,那么法律会保护受伤害的一方。

 

其实,要想商标名称和企业名称一样也不是不可以,在注册的时候不管是先注册商标还是先注册公司,都要在商标中查询一次,企业名称中查询一次,这样该名称就可以同时进行商标注册和公司注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