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审查中,初审公告出来后,如果有人对公示的商标有反对意见,便可以提出商标异议。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轻则耽误商标注册时间,重则失去商标权。所以企业可以提前了解一下哪些商标容易被他人提出异议,尽可能地避免。那么,哪些商标容易被他人提出异议呢?

 

与知名品牌相似。很多人在命名的时候喜欢参考知名商标,这样容易与他人商标构成相似,近似程度大的在审核时会被驳回,而那些侥幸通过的商标,在初审公告后也会被提出异议。毕竟这些知名企业对知识产权非常的重视,往往都设有专门的商标监控,一旦发现近似商标,就会立刻提出商标异议。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人申请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也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抢注他人已经在使用并且有知名度的商标,如果违反了该规定,在先权利人就有权利提出申请商标提出异议。这里所说的在先权利,不仅仅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和还在注册当中的商标。还包括在先版权、肖像权、姓名权以及外观专利权等。

 

违反商标法禁用标志。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比如: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和图形、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等。还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和缺乏显著特征的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因此,只要是商标法禁用的标志,不仅容易遭到商标异议,甚至在审核阶段就会被驳回,而且就算驳回复审也不会成功的那种,所以申请人一定要谨记,多了解一下商标法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