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麻花是重庆市知名的特色传统小吃。在重庆网红打卡地磁器口古镇,卖麻花的有30多家,其中12家的招牌都与“陈麻花”有关,久而久之,这也引发围绕“陈麻花”商标的争夺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陈麻花”商标之争做出终审判决,其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事情的一开始还要说个人对于“陈麻花”商标的使用。据了解,陈昌银是陈麻花祖传手艺的第三代传承人,独特配方在1937年就已经形成,并在1999年由陈昌银进行了改良。从2000年起,陈昌银就在磁器口古镇销售麻花,并于2003年在工商部门注册了“磁器口陈麻花经营部”。



 

2006年底,陈昌银把经营部注销,20071月成立“重庆市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陈麻花公司”),是重庆第一家麻花公司。而且在200738日的时候,陈麻花公司在第30类商品(米花糖;酥糖;元宵;粽子;调味品)上申请注册了“陈麻花”商标,并于20122月获准注册。



 第一枚“陈麻花”商标


此后,陈麻花公司又在多个类别布局了“陈麻花”、“陈麻花记忆”、“陈麻花磁器口”、“陈麻花陈昌银”等与“陈麻花”有关的商标。并从2009年起,磁器口陈麻花公司就开始了维权行动。

 

据悉,2014年,该公司打了第一场官司,将仿冒“陈昌银”商标的“陈昌原”告上了法庭,此后又对其他侵犯其商标的商家提起了诉讼,截至18年中旬,9起官司均获得了胜诉。



 

但是,磁器口陈麻花公司上述行为,导致其他麻花商户反对,称这些为陈昌银及其代理人的抢注,“陈昌银注册的这些商标,并非以实际使用为目的,意图就是独占所有商户共有的资源,并以商标专用权为手段,打击同业者。”

 

面对磁器口陈麻花公司利用注册商标维权,其他麻花商户组织证据,积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是主要的时间线:

 

201711月,陈麻花公司注册“陈麻花”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麻花、怪味豆、琥珀花生等。磁器口古镇有5家麻花商户对商标的注册有异议,他们于201712月至20181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无效宣告。有商户称陈昌银此举为抢注,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93月,国家商标局裁定宣告两枚商标无效。陈麻花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诉讼请求。陈麻花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商标局无效宣告裁定。5位商家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21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最高法认定,经营者、公众已经将“陈麻花”与重庆磁器口联系起来,“陈麻花”成为了一种小吃产品的指称。

 

所以,“陈麻花”已不能区别具体的麻花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不能发挥商标应有的识别功能,缺乏显著性特征。

 

最终,“陈麻花”作为商标被宣告无效,而原注册人也就不再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也不能再排斥其他商户使用,磁器口麻花经营者都可以用。总的来说,商标的布局不管从事哪个行业,都应提高相关保护意识,尽早展开商标布局,才能尽可能早地将商标保护在企业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