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重要区别:


(一)商品商标是用来区分商品生产者或经销商的产品和他人的产品的标志,具有不同产品来源的不同功能,说明产品质量和优势。服务商标是区分服务提供商服务和他人服务的标志。它具有不同服务来源的功能,说明服务水平和优势。

(二)商品商标发生较早,维护商品商标法颁布较早。我国第一部维护商品商标的法律是清政府于1904年颁布的《商标注册试点章程》。服务商标发生较晚,维护服务商标法颁布较晚。我国第一部维护服务商标的法律是1993年修订的《商标法》(自1993年7月1日起实施)

(三)在实施自行注册原则的前提下,对烟草等特殊商品进行强制注册和用药。服务商标是自行注册的,不会有强制注册。

(四)产品有形,商品商标应用于实际商品。服务是看不见的,服务商标应用于实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