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最近足球占媒体版面较多,偶然看到中国足球协会的会徽,出于职业的敏感(其实是八卦)查了该会徽的商标注册情况。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所有该会徽商标注册都显示无效!甚至在关键类别中,都没有注册商标!只能说,足协的心真大啊!

其实这并不是足协第一次碰到这种问题了。2002年11月27日,天津兄弟俩周军、周辉提出申请注册商标“中超”。周辉称,当时是取了“中兴、超能”的简称,计划做含有酒精的酒类或是饮料。同年12月23日,国家商标局下达了“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于受理一年后的2003年11月将这一商标在媒体公示。但是,中国足协提出异议,认为“中超”系中国足球协会独创并具有显著性与突出识别性的知名标志。

中国足协称,该协会早在2001年1月13日就着手创办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简称“中超”),但第三人周军于2002年11月恶意抢注了包括“中超”以及欧洲五大联赛名称的商标。

随后国家商标局做出了裁定,认为足协称周氏兄弟复制、模仿并抢先申请的证据不足,因此予以核准。

之后足协又提出异议复审申请。商评委又做出一份裁定,认为足协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中超”商标注册侵犯了其权利,且根据其证据亦不足以证明“中超”商标所表示的内容具有其他不良影响,不能认定第三人系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

针对商评委裁定,足协向一中院起诉。2011年 3月28日,法院认为,作为全国最高水平的足球职业联赛,“中超”自其概念诞生之日起,相关公众已在“中超”与中国足球协会之间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因此周氏兄弟申请的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商品来源于中国足球协会或者与该协会有关。因此一中院判决撤销被诉裁定,由商评委就被异议商标重新做出异议复审裁定。

中国足协上一次的“中超”商标花了8年的时间才成功夺回,如若再不注重保护自身商标的注册,下一个商标又要花几年的时间才能拿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