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炫舞可谓是80、90小时候疯玩的一款游戏,精美的画面,再配上时下最流行的音乐,就算是现在,仍然是很多人娱乐消遣的一大法宝。然而越是知名的东西,它的商标保护越是受人关注,尤其人家背后的金主是腾讯,那就更别说是什么小事了,这妥妥的一件大事!


天天炫舞的商标所有者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授权使用者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将应用汇平台告上法庭。称该平台擅自提供音乐舞蹈游戏“天天炫舞”的下载、安装及在线运营服务盈利,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请求判令被告北京掌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立刻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原告上诉称,原告一依法享有“天天炫舞”商标专用权,且已授权原告二排他使用上述注册商标;两原告一直通过腾讯网及其他众多第三方平台在线运营“天天炫舞”音乐舞蹈手机游戏。被告北京掌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为“应用汇”平台的运营单位,未经其允许向公众提供音乐舞蹈手机游戏“天天炫舞”的下载、安装及在线运营服务;对此,两原告曾多次向被告发函,要求其停止侵犯两原告“天天炫舞”注册商标专用权,但被告一直未予处理。


原告认为,被告在其“应用汇”平台上推广、运营“天天炫舞”游戏获利巨大,且在收到两原告的侵权通知后,仍不停止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两原告“天天炫舞”等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被告连续一个月在“应用汇”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就其侵害商标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被告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0万元。


现在各种游戏平台,手机上各种游戏商城,比比皆是,天天炫舞不是第一个被诉商标侵权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小编在这里衷心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人注重商标权的保护,切勿漠视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