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经注册产生商标权,但商标权只有通过利用才会产生价值,因此商标法保护的是核心是商标专用权。这样讲,可能第一次接触商标专用权的人会有一点懵。下面小编就以实际例子给大家讲讲商标专用权到底怎么回事。


福建建瓯市人民法院今日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张某、李某、黄某、陈某四人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非法生产假的某知名品牌矿泉水,购买该品牌矿泉水商标标识及书签,以及该品牌的外包装箱和10万套瓶胚和瓶盖,结果不到一个月就被查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黄某、陈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侵害别人的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鉴于四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尚未流入市场,生产的产品也未销售,且在被查处前已停产,遂作出判罚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按照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任何咋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注册商标而未获得商标注册人授权同意的都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商标所有人有权要求他停止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继续使用。


本案中,这四人显然是没有得到商标专用权所有人的授权,也就说他们侵害了该商标专用权,所以依法给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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