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神,俗称“财神菩萨,是掌管天下钱财的。因此每逢新春佳节,全国各地的人们都会祭祀财神,每个人都有着发财的梦想。因而有人想到将财神爷形象注册为商标,用作商用。想法虽好,但是这种做法合法么?



有的人觉得将“财神”两字注册成商标缺乏显著性,风险比较大。也有人说,“财神”形象注册成为商标,涉嫌封建迷信,具备不良影响。那么,这里提到的这些无法注册商标的理由都是以什么为依据的呢?


在我国商标法中,注册商标违反了第十条的八项规定,商标只能“凉凉”。麦知网带大家了解一下这八项铁律,注册商标的朋友要认真看哦~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注册商标时要注意不要存在以上情况,否则商标就会面临被驳回的情况。如果您有任何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例如商标注册商标转让专利申请专利转让,可以登录麦知网www.maizhi.com)或是拨打麦知网服务热线:400-698-7588。更多知产资讯,尽在麦知网。致力盘活闲置知识产权,16年来麦知网一直希望能借知识产权之力助力更多的企业打造民族品牌。拒做“3无”产品,从商标开始!麦知网3类化妆日用精选商标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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