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33日,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硬件和电子产品研发的全球化移动互联网企业,同时也是一家专注于高端智能手机、互联网电视及智能家居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小米公司创造了用互联网模式开发手机操作系统、发烧友参与开发改进的模式。这一创新无疑是对手机行业的一个冲击,是继苹果、三星、华为之后第四家拥有手机芯片自研能力的科技公司。

 

  近日,小米与中山奔腾电器有限公司的商标侵权案件经过一系列的审理,最终作出判决,小米胜诉,将获5000万元赔偿,以及由对方支付诉讼费用。这或许才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胜诉的关键,完全在于小米自身在公众中的熟知程度。

 



2011年因小米手机一代的发布,小米凭借互联网传播成为现象级明星品牌,积累巨大人气,受到行业内外众多效仿,这一效仿中自然就有中山米家电器有限公司。中山米家电器有限公司于2011年注册商标“小米生活”并核定使用“在挂烫机、风扇、电磁炉、电饭煲、冰箱”等商品上,累计销售额约达7000万元。

 

此外,不只是在商标之上进行效仿,在宣传语、包装设计、推广策略上也存在相似,中山米家电器有限公司在天猫、京东等网店全方位地模仿小米公司的商标、字号、域名、宣传语、品牌配色等

 

  而根据《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因此,在嚣张了几年之后,小米公司的商标保护意识,在20171024日,小米科技公司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定中山奔腾公司行为构成商标法所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予以无效宣告。

 

  但是小米的商标指定使用在9,而中山奔腾电器公司当时注册的“小米生活”商标限于第11类,怎样能够使小米的商标进行跨类别保护呢?为今之计只有判定小米作为驰名商标,因为驰名商标可以获得更全面的保护,其中一项就是跨类别保护。

 

  之后法院经综合考虑,2011年小米通过爆炸性的产品模式,以及创新性的互联网传播,在最快时间就登上各类科技头条。最终确认“小米”商标在20111123日中山奔腾公司的“小米生活”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为相关公众熟知,达到驰名状态。这也意味着从”小米“商标注册到驰名仅7个月,是国内首例在这么短时间内认驰的案件。

 

  就这样小米胜诉并获得赔偿金,截止到目前为止,小米已经建成了全球最大消费类IoT物联网平台,连接超过1亿台智能设备,MIUI月活跃用户达到2.42亿。这已经算是年轻企业中的佼佼者,自然当得起那时候驰名的程度,而在之后的发展中,小米也在积极向驰名商标的范畴奔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