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丽友(中国)是韩国株式会社好丽友(简称(株)好丽友)在中国设立的两家食品制造销售企业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和好丽友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的统称。好丽友(中国)的产品线主要包括三大系列:第一大类为派类产品,第二大类为蛋糕类产品,第三大类为口香糖系列产品。

 



  近期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土豆之道”商标,指定使用在“土豆片;低脂土豆片;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食用油脂;干食用菌;豆腐制品;天然或人造的香肠肠衣;食用海藻提取物;加工过的槟榔;以水果为主的零食小吃”等商品上,但是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最后予以驳回。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土豆之道”不能没有土豆,因为该商标的文字构成元素中有土豆的字眼,核定使用在“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食用油脂;干食用菌;豆腐制品;天然或人造的香肠肠衣;食用海藻提取物;加工过的槟榔;以水果为主的零食小吃”等商品上,但是其中没有包括土豆,容易混淆消费者对原料的认识。

 



  已经核准注册的“土豆之声”商标,与“土豆之道”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两种又是同时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之上,易使相关公众认为上述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来源于同一主体,或商品提供者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关系,从而导致混淆误认。

 

  根据以上两点,最终还是维持原判对“土豆之道”进行驳回。

 

  毕竟好丽友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还没有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给消费者留下印象,不能对以上所说的商标形成有效的区分,根据申请在先原则不予核准注册在情理之中,因此广大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重视核定使用的类别已经该商标在消费者群体中能否起到识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