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森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英国的工程技术创新公司,其产品经销全球45个国家。在创始人詹姆斯·戴森的领导下,戴森公司为吸尘器,洗衣机,自动吸尘器以及手持吸尘器设计并研发新技术。戴森公司于2006年进入中国,在南京建立生产基地,生产由数字电机驱动的干手机产品。2008年,戴森北京分公司成立。

 

     戴森吹风机作为网红大热的产品,在经受喜爱的目光的同时,也有一群人在对其进行模仿,试图混淆消费者并将假冒的戴森吹风机进行销售,好在最后计谋识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主犯及主要骨干被告人方某、谢某、杨某、黄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主犯方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主犯谢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另外,除一起案件仍在审理外,该系列案件已基本审结,35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处。从已宣判的案件看,从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到生产主管、技术、销售负责人,再到采购、仓储管理人员……这个制假集团里的35名被告人已分别被判实刑并处罚金,刑期从六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罚金总额达人民币1008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dyson2010328日在我国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11类干燥设备、头发干燥器、手干燥器等。201848日,方某、谢某成立深圳市龙岗区迪美丝奥电子商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某,法定代表人谢某按照方某的要求负责总务。

 



  20185月,黄某入职迪美丝奥商行工作,负责造假原料的仓储和管理。该商行先后在深圳、惠州等地开设工厂,雇佣工人30余人,从他人处采购原料配件并组织工人以流水线形式生产假冒“dyson”注册商标的吹风机,产品型号分为欧版、美版、澳版、英版及对应多种颜色等,随后由杨某负责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给下家,对外售价每台吹风机700元左右。

 

  20181214日,谢某、黄某在广东省惠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假冒dyson注册商标的吹风机277台及其配件、包装材料等物品,价值19万余元。方某、杨某分别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方某、谢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主犯。杨某、黄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从犯。同时,至案发,上述4名被告人参与生产、销售涉案假冒dyson注册商标的吹风机达19000余台,销售金额达1350万余元之巨,均属情节特别严重。

 

  戴森品牌吹风机在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且吹风机日常生活中常使用的家用小电器,涉案人员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声誉以及经济,在社会上构成不等的危害性,因此作出上述判决的法院,也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的判决。作为新兴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商标授权等方式获取商标,却不能触犯到法律的底线,否则会受到相关的商标法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