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注册是为了得到核准,最后使用在商标之上能够收到保护,不过如果商标还没有达到驰名商标的程度或者全类别的注册,其很容易让商标侵权有机可趁。这时候有什么办法可以进一步保护企业商标呢?自然还得是版权登记。

 

版权有在先权利。《商标法》中规定,著作权拥有在先权利,没经著作人的批准,将别人拥有著作权的著作作为商标应用,归属于对别人在先权利的侵犯。

 



申请注册商标,都有清晰的产品类别,而版权登记的保障范畴涵盖45个品类,一切服务行业和产品都受保障,可以合理有效的避免他人用同样的图形申请注册其他类别产品的商标。

 

非商标性应用也能维权。例如有人使用企业的标志,尽管没有用在商标上,用在其他地方,而且用于建立该标志与自己指定产品之间的联系的行为,就可以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

 

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法,版权下证书快,假如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于证据资料应用,提升商标驳回复审通过率。

 

最后,“商标版权化”会保障连续3年不应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避免原商标持有者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合理有效运用的商标资源。可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便由于不应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拥有的著作权而严禁别人继续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