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已经成为商标注册过程中很常见的环节,因为随着商标注册量的增大,商标驳回率也在增加。其实商标驳回并不意味着注册的结束,因为商标还可以进行驳回复审,挽回现在的局面。

 

而且商标驳回的类型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全部驳回,整个商标被驳回;另外一种就是部分驳回,只有一部分商品或服务上的项目被驳回。根据商标被驳回情况,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般的商标驳回都是因为这五种原因:

 



①商标盲期。商标在注册前都会经过商标查询,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商标驳回的概率,但是也不是百分百的,而且商标查询还存在一个商标盲期。商标的盲期无法避免,即便有非常专业的人士来办理,也不可能提前预知还未录入商标库的商标信息,所以商标还是会有因为在先申请商标而被驳回的风险。

 

②审查员主观因素。不同的商标由不同的审查员进行审核,而每个审查员都有自己的主观意识,再加上经验和知识面的不同,可能会导致相同商标由不同审查员审核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对于这样的商标,申请人可以进行商标驳回复审,挽回商标的几率很大。

 

③商标缺乏显著性。如果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比如只是一些简单的线条或图形,审查员就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性而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④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商标法有明确的规定,通用名称和描述性词语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⑤商标法不允许注册的标志。商标法规定了很多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比如:国歌、国家的名称、国旗、国徽等等,还有地名和容易导致公众产生误认的名称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如果使用了商标法不允许注册的标志,那么肯定是会被驳回的,而且做了复审都没有用。

 

当然,除了这些商标法明确规定不能通过的商标,因为其他原因被驳回的商标复审成功率还是有的。申请人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