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商标是经过商标局认可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一种标志,旗下的商品反映的是一个地方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的象征。我国的地理标志商标目前也已经注册了很多。不过市场中还是有很多冒用这些商标的企业,被发现就会根据侵权程度惩处。

 

20216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金山、闵行、松江、静安区局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分20个行动小组,开展冒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商标专项执法行动。

 



经初步调查,15家企业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相关规定,拟立案调查15起,共查扣印有西湖龙井字样的包装盒及包装袋9万多个,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执法人员行动当天上午,发现被检查的企业中有8家存有西湖龙井包装盒及包装袋,数量共计9200余个,但要求其出具索证索票时,发现其销售的茶叶并非西湖龙井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透露,西湖龙井茶产地证明标识是用以证明西湖龙井茶原产地属性的标识,分为证明标N(茶农用)和证明标Q(茶企用),内容包含西湖龙井字样、规格、年份、序列码、查询用二维码、查询网址等信息,消费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进行查询验证;也可以刮开标签上的防伪图层,登录官方网站,输入防伪码进行验证。

 

时间上来看,2021年的新茶,茶标上标识为“2021,如果生产日期是20213月开茶日之前的,则只能用“2020的标识。此外,由于西湖龙井茶属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所以属于西湖产区的西湖龙井茶都会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新的GI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