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其实有利也有弊,有利的方面指的是消费者具有分辨商标的能力,从而记住企业品牌促使下一次的交易。但是弊端就在于一些不法分子就会利用这件商标的知名度,混淆消费者的印象,从而给原商标声誉造成损害。

 

日前,“喜茶”诉“弘韵喜茶”商标权侵害案一审判决书公开,原告为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为广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一)和东莞市某餐饮店(被告二)。



 

美西西餐饮以被告协助加盟的形式,向被告提供了“弘韵喜茶”奶茶加盟店的许可,被告二开设的奶茶店未经原告许可和授权,在店内募集纸袋、传单等,大规模使用与原告“HEYTEA”等注册商标相近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Heytoea”、“HEYTEA”、“INSPIREATIONOFTA”等品牌也已多次注册,现在这些品牌在有效期内,有根据法律对这些品牌认可的商品/服务项目的独占使用权。同时,美西公司提出了证明被告以多种方式和渠道加盟“弘韵喜茶”奶茶店的证据,全国授权了几家“弘韵喜茶”奶茶店。

 

因此,美西公司向法院判决,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被告赔偿1亿300万元,被告赔偿2万元,维护权利费用由两名被告共同承担。被告在第43类中成功注册了“弘韵喜茶”商标,并获得了“HEETEEA”商标的许可证。同时,被告提出了提高弘韵喜茶品牌形象的证据,只使用「HEETEEA」或「弘韵喜茶」四个汉字来改变「HEETEA」的标识,不使用小人的形象。

 

但是,被告二表示没有收到“关于弘韵喜茶形象升级通知书”,此外,在与被告签订加盟合同时,听取了品牌商标授权的登记情况,履行了基本的注意义务。

 

广州白云区法院认为被告使用的HEETEA”标志与美国西公司的“Heytoea”、“HEYTEA”的注册商标相似,相关公众对商品和服务来源容易产生误认,使用被诉侵权标识的行为声称构成了对美西公司的关联注册商标的侵害。

 

在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被告和被告两人立即停止了与美西公司的Heytoea”、“HEYTEA”等标志相近的侵害行为,赔偿了原告美西公司共计56万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