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饿了么”是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旗下的生活服务平台,也算是中国餐饮业数字化领跑者。近日,经过查询得知,因泉州尚可贸易有限公司在酒类商品上申请“饿囧了”商标引发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异议。

 

相关信息显示的是,201912月,泉州尚可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第 43485716号“饿囧了”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33类“白酒、黄酒”等商品上。



 

法定期限内,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虽然“饿了么”与“饿囧了”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均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但是,双方商标文字构成不同,读音及整体外观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会造成公众混淆误认。

 

此外,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饿囧了”商标是恶意摹仿、抄袭,也不能证明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此,根据《商标法》第35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第43485716号“饿囧了”商标准予注册。

 

而另一边,泉州尚可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多个“饿囧了”商标,国际分类涉及29类至33类、35类广告销售以及43类餐饮住宿。商标于201912月申请,大多数在20217月份后成功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