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不能与商品或服务分离,并附在商品或服务上。

2.商标是不同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特别明显的区别功能,便于消费者识别。商标的构成是一种艺术创造。

3.商标是一种可见性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和声音的组合,以及上述元素的组合。

4.商标是独家的。使用该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分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以便于消费者识别。因此,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有特殊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否则,侵犯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有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商标是一种具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商标代表了商标所有者生产或者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商标所有者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注册、广告和使用等方式,实现商标具有价值,并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来确定。商标可以在商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有偿转让,并允许他人使用。

6.商标是商品信息的载体,也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是商品或服务质量和声誉之间的竞争,其表达形式是商标知名度之间的竞争。商标的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