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信息传播的门槛越来越低,各种抢注商标一夜暴富的消息让普通人有了想法,所以一旦有热词和金句,就会第一时间被各种人抢注。商标抢注其实是流量经济的产物。换句话说,哪里有流量,哪里就有收入。那么什么是抢注商标呢?

抢注商标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抢注商标显然是为了防止别人先和自己注册。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句话,一个词可能会成为今年的热门话题。例如,电视剧《赘婿》里的“拼刀刀”“苏宁毅购”,一经出现就被拼多多和苏宁易购注册。从法律角度来看,避免侵权,如果后一步,很容易被感兴趣的人搭便车,从营销角度来看,这也是一波热度。假如自己苦心经营的品牌,被别人抢先注册,这不是为别人做嫁衣吗?重新购买回商标,那就必须花时间和金钱。


针对不规范的商标申请这一现象,国知局在2019年10月10日正式公布《规范商标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该法第二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具有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实际需要。

第三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属于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

(二)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

(三)属于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代理人、代表人未经授权申请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基于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明知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存在而申请注册该商标的;

(四)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

(五)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的;

(六)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恶意抢注主要发生在在先申请为授权原则,商标抢注行为困扰原权利人,对市场公平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同时,也给商标审查机构带来巨大压力。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他人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


抢注商标是违法的。建议你不要投机取巧。你应该用自己的商标注册,不要享受别人的劳动成果。如果你知道你的商标是别人的,就不要注册。这违反了道德底线和生活原则,所以不要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你应该诚实、道德、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