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存在误区,非标准使用现象屡见不鲜。其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形:超出核定范围随意标注、擅自改动商标显著特征、任意拆分组合商标。看似微小的操作,实则暗藏诸多风险。


超出核定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标记,无异于 “越界行驶”。商标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类别为准,超出这一范畴,商标的专用权将不再受法律保护。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显著特征,即便保留原商标名称,也等同于创造了一个新商标。随意拆分组合商标,将原本的商标标识打乱重组,同样会使商标失去其法定的保护效力。

这些非标准使用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其一,商标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撤销违规使用的注册商标,多年经营的品牌形象可能毁于一旦。其二,在民事保护层面,若商标注册人非标准使用商标,当遭遇侵权纠纷时,即便被告构成侵权,法院若认定原告的注册商标未实际规范使用,被告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其三,也是最严重的风险 —— 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同企业可能在不同商品类别拥有相似商标的专有权,非标准使用极易导致商标混淆,构成侵权行为,企业不仅要面临法律诉讼,还可能承担高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