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在商标注册时需明确所属类别,这对品牌保护至关重要。根据商标分类体系,餐饮店核心服务属于第 43 类,该类别涵盖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馆、咖啡馆、快餐厅等常见经营形式,是餐饮店品牌保护的基础类别。


除核心的第 43 类外,餐饮店还需关注第 35 类商标。第 35 类包含商业管理、市场营销、特许经营管理等服务,若餐饮店涉及连锁加盟、线上推广或外卖平台运营,注册此类可防止他人滥用品牌进行商业宣传。尤其是连锁餐饮品牌,第 35 类商标是开展特许经营的必要保障。

与餐饮产品相关的类别也需重点考虑。若餐饮店有自制酱料、预制食品等商品对外销售,需注册第 29 类(肉类、熟食等)和第 30 类(调味品、米面制品等)。例如火锅店的秘制底料、烘焙店的糕点礼盒,都需在对应商品类别注册商标。

酒水饮料类需单独分类注册。餐饮店提供的啤酒、果汁等饮品属于第 32 类,白酒、红酒等含酒精饮料则属于第 33 类。若店内有自制饮品或独家酒水供应,相关类别注册能避免品牌被仿冒。

商标分类注册需遵循全面保护原则。餐饮店应根据实际经营内容,在核心类别基础上扩展相关类别,形成完整的品牌保护体系。例如主打外卖的餐饮店,需同时注册第 43 类、第 35 类和第 39 类(物流配送);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则需覆盖第 29 类、第 30 类等商品类别,确保品牌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