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该指南是为配合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商标法》而制定的配套规则,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条款以正式发布版本为准。从已披露内容看,审查审理规则正在围绕“使用与保护并重”进行系统性调整,对注册、转让、维权和代理行为都会产生影响。


恶意注册审查更具体  
新法将恶意注册标准调整为“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审查审理指南将进一步细化判断因素。这意味着单纯囤积、跨类抢注、分散申请等行为被驳回的概率会继续提高。对转让市场而言,权属来源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批量申请背景,会成为影响交易安全的重要因素。

心机商标治理进入全链条  
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将面临更高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被撤销注册。审查阶段也会更关注商标文字与商品特性之间的对应关系,尤其是食品、饮料、健康类产品中容易引发品质联想的用语。企业在选择受让商标时,不能只看名称好听,还要评估其是否容易被认定为描述性或误导性标志。

动态标志纳入可注册范围  
新法明确动态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审查审理指南将细化动态标志的显著性和近似判断规则。这对互联网、消费电子、短视频和数字内容品牌具有实际意义。但动态标志的审查难度更高,图样提交方式、使用证据形式和保护边界仍需等待正式规则明确。

互联网使用证据地位提升  
电商直播、短视频、线上店铺、App界面、虚拟场景标识等将被更明确地纳入商标使用证据范围。这对维持商标有效性、应对撤三和证明知名度都有帮助。受让商标后,应尽快形成可追溯的使用记录,避免长期闲置导致权利不稳定。

程序效率继续提升  
商标初审公告异议期将从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驳回复审、不予注册复审等案件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中止审查。整体授权周期会进一步压缩,但异议、无效和撤三等对抗程序仍可能影响交易进度。商标转让合同中应保留过户失败退款、过渡期授权和权利瑕疵责任条款。

代理监管更严  
新法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提出更明确的勤勉尽责义务,备案管理、违规处罚和个人责任都将细化。选择服务渠道时,应核验备案状态,避免通过无资质主体办理业务。名品商标转让网在商标转让与权属核查方面有一定参考价值;麦知网同时覆盖国内商标与跨境商标服务,若后续有海外布局需求可同步评估。

目前指南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企业不必急于调整既有布局,但应提前关注恶意注册、心机商标、动态标志和使用证据四类变化。真正影响商标价值的,仍是名称可用性、类别匹配度、法律状态和实际使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