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类商标到底是万能胶还是鸡肋?

小编曾经说过,在商标的45大类中,有一个特殊类别的存在,它就是35类商标。为什么说它特殊呢?因为它自带争议属性,有人说它是个万能商标,广告宣传都是它,不注册第35类,以后产品就会遇上麻烦;也有人质疑他其实是个鸡肋,因为注册不注册,产品照样宣传,没有丁点关系。

 

那么到底是万能胶还是鸡肋呢?

 

小编曾在一篇文章中,给大家解释过第35类商标的作用。譬如你的商标叫“七匹狼”,你将它注册在25类,那么你可以开一家七匹狼的专卖店,如果有人注册了七匹狼第35类商标,那么他也可以开一家叫七匹狼的商店,但是里面可以不卖七匹狼的服饰,可以是杂七杂八的。

 

不知道这样解释,大家知道第35类商标的特殊了吗?近日,今日头条的商标案件也是一起关于“35类商标”的争议案。

 

“今日头条”的案件中,广告公司认为在自身已经取得“头条”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今日头条”仍将“头条”二字作为app图标使用,同时是以推送广告为目的的盈利产品,因此构成侵权。35类商标的服务项目包括替他人推销、广告宣传、广告代理、广告传播等。

 

也就是说,适合注册35 类的企业是:


1、提供文化创意服务的公司。

 

2、从事进出口贸易、电商等销售交易服务的公司。

 

3、商业管理资讯服务公司。

 

4、药店、医院药铺。

 

5、猎头公司。

 

6、会计财务公司。

 

7、秘书及办公服务类公司。

 

我们可以看出,35类商标对于时下热门的电商来说尤为重要,以广告盈利的公司在商标上也必须注册35类。但在传统企业看来,好像并非那么重要。真的是这样吗?

 

这就不得不提35类商标最重要也最容易出现漏洞的服务项目就是:替他人推销。该项目的含义是代理第三方品牌的线下经营店,比如超市。

 

创业者注册了一家名为A43类餐饮服务商标,但未注册35类,被另外一人注册,那么创业者就无法阻止另一名注册人开一家以A为品牌的超市、便利店等一切从事帮他人推销产品的公司或者店铺。这就容易造成公众混淆。因此,代理机构在向企业推荐注册35类商标时,更多的是出于防御性类别。

 

传统企业的业务虽不触及35类,但是目前市场上有很多想要“傍名牌”、“搭便车”的小企业,绞尽脑汁挖空心思抢注一些没有在35类申请的商标。因普通商标不会受到跨类别保护,很多企业只能悔青肠子或者花高价购买该枚商标。

 

所以,小编建议大家要及早注册第35类商标,以免到时候,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