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是中国独有的语言特色,体现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智慧结晶和文化价值,读起来朗朗上口,便于听记。那么在商业中,成语发挥了什么样的功能呢?比如“衣衣不舍(依依)”,一看就能联系到服饰,“蜀香门第(书)”,您是否能想到这是一个饮食呢?这些成语使商家们都瞄准了这个商机,那么成语是否真的能当商标使用呢?


从现有的情况来看,成语注册成商标是个不错的营销点子,但是它也是不能轻易或者随意注册成商标使用的。那么我们使用成语申请商标时要注意什么?

1、成语在注册申请为商标时,一定要根据成语在注册申请的商品或者服务内容范围内,绝不能滥用。比如14类商标“美仑美奂”,14类为珠宝首饰商标,我们用“美仑美奂”来形容珠宝首饰是再恰当不过的。但如果我们把“美仑美奂”用在5类人用药上去申请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注册号为7208129的“美仑美奂”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驳回理由:“美仑美奂”是对成语“美轮美奂”的不规范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8)项、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驳回。商标名称言简意干让群众容易记忆本没有错误,但不让对广大群众对成语的寓意产生误导,损害我们民族的语言健康是要不得的。

2、成语的不规范使用。申请人将成语进行音译的变化,把原有的成语寓意跟变化后的译音想结合,突出商标的内涵,达到商标具有显著性的目的。自我国商标法修正后,对此类申请商标审查非常严格,被驳回的注册文件不计其数。比如2006年,某公司在第9类计算机、数据设备等商品上申请注册随芯所欲商标,指定使用在笔记本电脑外围设备等商品上。此商标申请人借用了成语“随心所欲”的谐音与含义,将电脑设备及芯片等暗喻为“心”,同时契合了此成语的原有含义。但商标局在审查时认为,此商标属于对成语“随心所欲”的滥用,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予以驳回。这种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很容易影响到中小学生对成语中特定词的认知。

3、成语使用在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服务上,需要有显著的特征。商标是区分商品、服务的来源,因此每个商标需要有它们各自的显著特征,能够让商标使用者的商品、服务区别于其他商标使用者的商品、服务。成语是具有特定寓意及使用语境的,简单的说就是你不能把两个没关系的东西绑到一起。如2007年,某公司在第30类(咖啡、茶等)商品上,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中注册“德重思弘”、“德业双馨”、“泽心厚道”、“笃学不倦”、“厚德若水”、 “慈孝于行”商标等6件商标,且均指定使用在第30类咖啡、冰淇淋、糕点等商品上。上述6个都是标准的成语,寓意也是积极向上的,但这些成语形容不了咖啡、冰淇淋、糕点等商品,没有商标显著性的特点,故而商标局未给予核准注册。

以上就是当你想要将成语注册成商标时要注意的事项,当然注册商标是有必定性因素的,不是避免了小编说的那几点就可以万无一失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