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成功,叫做先人一步:比如抢车票……有种心碎,叫做下手晚了:比如商标晚注册……如果你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幸很有缘地和某人在同年同月同一天申请注册了同一个类别同一个群组相同或者近似到难以区分的商标名称,而你们相互之间都提不出更有证明力度的商标使用证据。那么,你就需要去国家商标局大厅抽签来决定商标归属。

同一天申请怎么办?


两个不同的申请人,在同一天,在同一个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提交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在过去简直属于超低概率的事件。但随着商标申请量的不断增加,这种巧合发生的次数也在不断提升。


《商标法》规定: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这种机制要求同日提交的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局通知后,要在30日内提交自己的商标使用证据给商标局。商标局凭双方提交的证据来判定归属。


但是现实情况永远比想象的要精彩,商标申请量大了,什么情况都可能出现。两个相同或近似商标同日申请已经够巧合了,如果又出现同日使用的情况怎么办?亦或是两者都没有使用呢?


《商标法》规定: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


意思就是,遇到这种情况,商标局也没辙,这事交给你们自己协商吧。协商好了自己把书面协议交上来就好了。


但是,真实案例往往不是那么顺心的。在自身利益面前,许多人都不愿意让步。不愿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大有人在。这可怎么办,难道要双方都驳回?商标就这么不予注册了?



抽签定归属


商标局毕竟是商标局,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办法,既然双方这么有缘分,又谁都决定不了,那就让老天爷来决定吧。


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你没看错,就是抽签!商标归属权这么严肃的问题,是能决定一个企业的命运的大事!但在遇上一连串的巧合之后面前,也只能用抽签来决定了。

附:商标审定抽签操作规程


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且于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商标局应当对于这些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


2、经审查,仍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符合初步审定的规定时,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协商。商标局发出协商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视为送达。


3、自协商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天内,有关申请人未达成协议或者未将协议书报送商标局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抽签。 在规定抽签之日不到者,视为弃权,其余申请人继续抽签。 


4、申请人均不能如期到达商标局或者均拒绝抽签时,由商标局调查并做出裁定。审定一个申请人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5、抽签议程由商标局审查处处长或者其指定的人员主持,有关审查员到场。当场填写《商标审定抽签决定书》,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表签字。拒绝签字,亦视为弃权。


6、抽签先后,由有关申请人掷骰子决定。点大者先抽,点小者后抽


7、抽签过程由公证机关的公证人员两名监督进行 


8、公证机关在抽签签字之前,收取公证费 


9、抽签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写入《商标审定抽签决定书》


10、公证人员宣布公证结果生效 


11、商标局依抽签结果初步审定抽中者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