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医药行业亦是如此。但是我国国内制药企业创新能力较弱,如今企业研制的新化学药品或生物制品,很大一部分是在国外已上市原研药品的基础上进行模仿、修饰。因此,创新与发展问题刻不容缓。


本月,2018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举行。在以“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问题”为议题的专题论坛上,与会嘉宾围绕中药专利保护面临的挑战、如何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张辉透露:“目前,我们正在制定《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药品专利链接实施方案》《药品专利期限补偿试点工作方案》。”


张辉表示,实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一是有利于鼓励药品创新。二是有利于促进国际新药进入中国市场。三是有利于促进我国制药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有利于降低仿制药诉讼风险。五是有利于促进仿制药发展。


为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的发展,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提出建立药品上市目录集、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开展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试点、完善和落实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促进药品仿制生产、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2018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改进和完善非专利药品供应和使用政策的意见》也提出“完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上提出,“对创新化学药设置最高6年的数据保护期,保护期内不批准同品种上市。对在中国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给予最长5年的专利保护期限补偿”。


相信不久的明天,医药行业的知识产权力也会越来越强大起来,对于我国的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