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从宁波余姚市市场监管局获得的消息,在前段时间,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梨洲市场监管所接到“清风”商标所有权人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举报,称余姚市某商行在店铺内销售假冒“清风”商标的面巾纸,同时有大量假冒面巾纸存放在该商行租赁的仓库内。


接到举报后,该所对该商行店铺进行检查。在店铺内检查时,执法人员当场发现3种标有“清风”商标和“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制造”等字样的抽取式面巾纸,3种产品的包装不同但名称和规格都一样,产品名称均为“清风牌面巾纸”,规格均为“206mmX136mm(2层)”,净含量均为“200抽/包,3包/提”,共发现319提,经金红叶公司打假人员现场鉴定系假冒产品。同时现场还发现了1种标有“洁凤”商标以及“制造商:广州市明桦纸业有限公司”等字样的“洁凤抽取式面纸”10提,“洁凤”商标与“清风”商标非常相似,同样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在该商行租赁的仓库内,执法人员发现了上述“清风牌面巾纸”1136提,经当场鉴定系假冒无疑,同时也发现了与店铺内同型号的“洁凤抽取式面纸”110提。对于该批涉案产品,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的进货手续。执法人员遂当场扣押了上述涉嫌假冒和侵权的面巾纸共5325包。


经调查,“清风”商标是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市场销势较好,该型号产品市场售价为12元/提。



▲图片来源:国家商标局


当事人为贪图价格便宜和方便,分别以7.25元/提和6.5元/提的价格从上门推销的外地人处购入了假冒“清风”商标的“清风牌面巾纸”1600提,以及标有“洁凤”商标和“制造商:广州市明桦纸业有限公司”字样的“洁凤抽取式面纸”130提,之后分别以7.5元/提和7元/提的价格销售给上门来购买的顾客。


同时,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对广州市明桦纸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查询,发现无法查询到这家企业的相关信息,随后立即发函致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协查,据其回复根本不存在广州市明桦纸业有限公司这家企业,显然“洁凤抽取式面纸”涉嫌伪造企业名称。


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商标侵权和冒用伪造企业名称,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75000元,并没收假冒面巾纸五千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