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麦知网资讯的朋友或许早就在我们以往的文章中了解到声音可以注册商标了,那么,你们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声音被纳入可申请注册商标的范围的吗?我国第一个声音商标是什么有人知道吗?不要急,接下来麦知网就带大家走进声音商标!


2014年新商标法正式实施,将声音纳入可申请注册商标的范围之内,其中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为声音注册为商标提供了法律基础


我国新商标法实施后,不少企业就对声音商标的申请跃跃欲试。我国第一个声音商标是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申请注册的“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


此外,成功注册为声音商标的还包括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的由两个音节组成的“sofy”苏菲广告末尾曲;影星成龙原声朗读的“望子成龙小霸王”声音;诺基亚手机经典铃声“Nokia Tune”;英特尔公司的“灯,等灯等灯(音)”声音。


其实,国外对于声音商标的注册早于国内。世界上第一例声音商标出现在美国,美国1946年制定的《兰哈姆法》通过“文字、姓氏、象征、设计或以上之组合”这一宽泛的表述方式将声音纳入商标标记的要素之中,但直到1978年美国商标审理和上诉委员会才明文规定声音标记可以作为一种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美国法院也认可声音可以帮助消费者区分商品来源,通过对声音标志的使用,能够在听众心中建立声音与特定商品和服务之间的桥梁。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三响音阶,是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第一个声音商标。


德国于1996年对《商标和其他标志保护法》进行了修订,规定:“任何能够将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使用其他标志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获得保护,尤其是文字(包括人名)、图案、字母、数字、声音标志、三维造型,还包括单一颜色或颜色的组合。”获得注册的声音商标有摩托罗拉“Hello MOTO”声音商标、大众汽车“DAS AUTO”声音商标等。


加拿大自2012年起也接受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获批的首例声音商标是米高梅电影公司的狮子吼声音商标。



声音商标有它独特的魅力,其出现极大丰富了商标的形式,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选择空间,而且与普通的视觉商标相比,声音商标能带给消费者更多的心理暗示,可以在情绪上更好地满足消费者,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