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我们有时会遇到不止一个申请人的情况,一个商标有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这样的商标我们叫它共有商标。


  那么像这样的共有商标,在遇到商标转让的过程中,是不是也需要这么多人一起在过户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商标过户才能生效呢?这个答案是肯定的。


  那么共同所有的商标在转让时应该怎样办理转让手续呢?


  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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