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分类表是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制定的商标类目分类表。尼斯分类表定期修订,一是增加新的商品,二是将已列入分类表的商品按照新的观点进行调整,以求商品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尼斯分类第十版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截至今日已更新至2019版。那么,12类汽车运输商标在2019版本中有什么不同呢?今天麦知网就给大家更新下2019最新版本的商标分类12类汽车运输商标


12类汽车运输商标

第12类主要包括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


【1201 组】 火车及其零部件 
【1202 组】 汽车、电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3 组】 摩托车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4 组】 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5 组】 缆车,架空运输设备 
【1206 组】 轮椅,手推车,儿童推车 
【1207 组】 畜力车辆 
【1208 组】 轮胎及轮胎修理工具 
【1209 组】 空用运载工具(不包括飞机轮胎) 
【1210 组】 水用运载工具 
【1211 组】 运载工具零部件 


【注释】 本类尤其包括:
——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
——陆地车辆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
——气垫船。
本类尤其不包括:
——车辆的某些部件(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铁路用金属材料(第六类);
——非陆地车辆用马达、引擎、联结器和传动机件(第七类);
——所有马达和引擎的部件(第七类)。


麦知网提醒:知道了12类汽车运输商标的分类,创业者和企业在注册或购买商标的时候千万不要弄错类别哦~


12类商标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