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名字被注册成商标简直屡见不鲜,乔丹商标案我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双方不依不饶地纠缠了近4年之久,在体育界威名远扬的李宁也曾花费高价将其余的李宁牌购买回来,以名人姓名作为商标抢注现象,近年愈演愈烈。


   当下流行的人或事物总能带来商机,但是您能想到吗,与“锦鲤女孩”杨超越有关的商标共有13件!其类别为第3类、第18类、第27类、第25类、第35类、第28类、第16类、第9类、第41类。

姓名是一种用来区分个体的符号,人的姓名由于为人所熟知,影响力比较大,注册成为商标或许能推动商品的需求,由此便具有了商业价值。



   小编认为名人应该对自己姓名商标的有保护意识,可以抢先注册自己的名字商如若已经被他人注册,可以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请求。


   商家们为了卖产品,也是绞尽脑汁啊。可是注册这样的商标是不是侵犯了别人的权利?虽然使用经过合法注册的名人商标可能会在短期内抓人眼球,但从长期来看这样做对于企业的品牌经营并没有实质性的好处,并且还有可能会惹上一身官司。不如选择一个有长远价值的商标,好好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