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分类,第29类商标主要做食品;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 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


本类尤其包括:

——奶饮料(以奶为主);

——人食用的加工过的种子(非用作调味品的)。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植物类食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婴儿食品(第五类);

——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色拉调味品(第三十类);

——待孵蛋(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活的动物(第三十一类);

——种植用种子(第三十一类)。


【2901】肉,非活的家禽,野昧,肉汁

【2902】非活水产品

【2903】罐头食品(软包装食品不包括在内,随原料制成品归组)

【2904】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

【2905】腌制、干制蔬菜

【2906】蛋品

【2907】奶及乳制品

【2908】食用油脂

【2909】色拉

【2910】食用果胶

【2911】加工过的坚果

【2912】菌类千制品

【2913】食物蛋白,豆腐制品

【2914】肠衣



第29类商标转让,需要向商标局申请转让。为此,商家必须首先准备好第29类商标转让的必要材料,包括与商标证书、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商标转让合同。如有委托代理机构,还应提供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信息。第29类商标的转让,一般还需要确定转让合同,移交商标信息,公证商标,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在商标权转让过程中,商标将得到申请、受理和审查,经审查合格,发给《核准注册商标转让证书》,下发证书后,商标转让的全过程即告结束。

第29类商标分类细则与商标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