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手告别2019,迎来鼠年2020。


之前,小编盘点了2019年的九大商标案件;还说了2020年正式实施的知识产权规定。今天,小编来盘点一下2019年的商标圈发生了哪些大事件?


01、商评委、专利委和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被取消。


2019年2月18日,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商评委、专利委和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被取消。


02、一张“黑洞照片”引发了“视觉中国”的版权之争。


2019年4月10日,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公布。有网友发现,视觉中国官网对这张黑洞照片标注为视觉中国“版权所有”,随即引发版权之争。


随后,视觉中国表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5月12日,视觉中国开始恢复网站上线运营,12月10日,视觉中国被责令整改,即日起暂停服务。

盘点2019年商标圈发生的那些大事件!

03、《商标法》第四次修正,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行为。


2019年4月23日,国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出修改,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04、我国将进一步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的成本。


2019年4月26日是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国提出将进一步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的成本。所谓“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指加害人给付受害人超过其实际损害数额的金钱的一种赔偿制度,是一种集补偿、惩罚、遏制等功能于一身的赔偿制度。


05、商标局公布2019年第一季度商标工作情况分析。


2019年第一季度,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为155.2万件、同比增长1.89%,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新增注册商标181.4万件,同比增长54.07%。商标累计申请量3676.5万件,累计注册量2412.2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2119.5万件,平均每5.3个市场主体拥有一个有效商标。


06、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2019年马德里体系年鉴》。


2019年5月14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英文官网发布《2019年马德里体系年鉴》(英文版)。文件指出,2018年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再创新纪录,年度综合申请量超过60000件,同比增长6.4%,连续9年保持增长。截至2018年12月31日,马德里体系共有103个联盟成员,覆盖119个国家或地区。


07、商标局发布《关于降低部分商标注册费用的通知》。


自2019年7月1日起,商标局降低了部分商标注册收费。新收费标准如下图:

盘点2019年商标圈发生的那些大事件!


08、商标局发布《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收费标准》。


近日,商标局发布《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收费标准》,对商标申请、商标转让、注册人名称和/或地址变更、商标续展等费用进行了变更,删减了部分收费,规定了免费办理项目。


09、知产局发布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10月16日,知产局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原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同时废止,原标志使用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0、《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存在恶意注册行为的不得接受委托及其他不得从事的行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如果代理机构明知委托人存在恶意申请行为仍然接受其委托办理申请,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停止该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业务。


11、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式样。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使用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式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现公告如下:

盘点2019年商标圈发生的那些大事件!


12、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商标缴费流程相关事项。


自2019年12月30日之后提交的商标申请,在申请业务受理和后续业务核准之前增加缴费通知环节,实现先通知后缴费。商标当事人和代理机构应在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商标费用。


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2月29日为缴费衔接期。2019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的商标申请,适用原缴费规则。2020年2月29日之后,适用原缴费规则的商标申请仍未完成缴费的,统一发放缴费通知书,当事人和代理机构需按照本公告流程进行缴费。 


2019年12月30日之后提交的商标申请,商标申请当事人和代理机构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缴费,无需汇款。已汇至商标局的费用,除用于缴纳适用调整前规则执行的商标申请缴费外,可向商标局申请退款。


13、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0文本。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0文本。申请日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尼斯分类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尼斯分类原版本。


以上就是小编盘点的2019年的几个大事件。如果有遗漏的,欢迎在下方评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