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我们会看到一些赔偿达千万甚至上亿的商标纠纷案,你知道这些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吗?

那些上亿的商标赔偿是怎么确定的?

商标纠纷里的“天价”赔款


1、2014年6月,苹果公司和唯冠公司因“iPad”商标归属权问题,进行了长达2年之久的商标诉讼。最终,苹果公司向唯冠公司支付了6000万美元商标转让费,此事才得以解决。


2、2018年7月27日,广东省高院在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中判处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14.41亿元。


3、2018年,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区分局查处了一起销售侵犯“tiger”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案件,罚没款高达5587余万元,这是近二十年来北京工商部门查处的最大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01
商标侵权赔偿的认定标准


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订),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确定方法是这样规定的: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5、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02
实际操作中如何确定赔偿金额


按“实际损失”确定

即按照权利人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假设A公司确实侵犯了B公司的商标权,让B公司损失了1000万人民币,则A公司可能要赔偿B公司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按“获得利益”确定

即按照侵权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获得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来计算。


假设某知名运动品牌的商标被某鞋厂侵权且无法确定损失,该鞋厂共销售了1000双侵权球鞋,每双鞋获利200元,则该鞋厂可能至少要赔偿200*1000=200000元人民币。


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

即在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比如苹果公司以6000万美元从唯冠公司买到了“iPad商标”,某公司生产并销售了侵犯苹果公司“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苹果公司无法确定损失且侵权公司无法确定获益,则侵权公司可能要赔偿苹果公司至少6000万美元。


按“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恶意侵犯商标权且情节严重)

即在按照(1)(2)(3)任意一种方法确定数额后,按照该数额的1-5倍赔偿权利人损失。可以说,这是一种非常严厉的处罚。


假设A公司恶意侵犯B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法院经审理确定B公司“实际损失”1000万元,则A公司可能需要赔偿A公司1000万元-5000万元。


直接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无法定损)

即权利人无法确定“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时,法院可酌情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其实,这些“天价赔偿”都是商标侵权人必须付出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好大家的商标权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