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称,小米计划将在今年进军欧洲市场,拿下欧洲。而日前一起有关商标的案件,就是小米为进军欧洲市场扫除障碍的举动。


进军欧洲遇上抢注

小米创始人雷军曾在发布会上说,今年将进军欧洲市场,可是还未出发,竟然遇上了商标被抢注了?!


商标被抢注,貌似与国内公司有关呢!有关“MI”字logo商标在第9类和第18类被Dudingen Develops于2014年11月抢先一步申请为欧盟商标。


▲Dudingen Develops申请的“MI”商标(上)和小米logo(下)


两个logo放在一起一对比就十分明显了,这黑色的“MI”logo不就是小米的logo吗?这不禁让人对这家西班牙公司的来头来了兴趣。


根据查询显示,其实这家企业貌似与国内关系匪浅,所谓的“西班牙欧美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正是指Dudingen Develops。而国内这家名为“东莞市马约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广东企业,其简介是这么写的:东莞市马约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西班牙欧美电子国际的子公司。欧美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集数码电子和电脑周边产品的进口公司……看来,这家西班牙公司似乎与中国关系不浅。



提起商标异议

小米既然想要进军欧洲市场,肯定不会放人他人抢注自己的商标,即使不做国外市场,小米也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存在“傍名牌”行为的。


2015年3月,小米便对该商标提起异议,称该商标与其商标过于近似,都是由“M”和“I”组成的图形。EUIPO的异议部门部分支持了该异议,Dudingen Develops不服该决定并提起申诉。



2016年9月,EUIPO的第四申诉委员会作出裁决,撤销了异议部门的部分决定,申诉委员会拒绝了异议部门的第9类商品上的注册。申诉委员会还认定,申请商标所涵盖的其余商品和服务类别与小米商标所涵盖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不相似,因此驳回了小米其余的申诉请求。


上诉至法院,取得部分胜利

对于这个结果,小米肯定不会就此罢手,继而上诉至法院,请求普通法院撤销申诉委员会的部分决定,理由是第9类及第18类的其余商品不存在混淆可能性。小米认为第9类中有争议的商品类别和自身商标所涵盖的商品类别相似,因为它们具有相同的性质和最终用户,并且它们都属于“电子设备、配件及其部件”这一较广泛的范畴。但这一意见并未被EUIPO采纳。


在此次判决中,欧盟普通法院在这一点上支持EUIPO,法院得出结论认为,有争议的商品类别是与电子设备具有不同性质和目的的配件和备件。然而,法院进一步认为,包括“电缆”、“连接电缆”和“插头适配器”在内的商品与小米商标所涵盖的商品类别相似,因为它们针对同一部分公众,共享相同的分销渠道,有共同的常见商业来源,是互补的关系。



小米还声称,第18类商品与其自己的商品类别相似,并认为申诉委员会的决定因未能说明原因而无效,因为申诉委员会并未就“帆布背包;小帆布背包;登山包”与电子设备之间的相似性作出裁决。


法院支持小米,认定该决定因未能陈述理由而无效,撤销了申诉委员会对第18类商品的结论,并判决要求小米承担其自身费用及EUIPO费用的各三分之二,EUIPO则承担其余部分的费用。法院驳回了小米的其余诉讼请求。


进军欧洲,商标亟待斩除

在国内的智能手机以及更广泛的电子产品领域,小米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市场竞争参与者。但随着国内手机市场的日渐饱和以及消费者对手机设计创新的日益增长的需求,小米也在不断探索诸如全面屏、折叠屏手机等新产品、新技术。


在上市之后,小米更是不遗余力的开拓海外市场,但是众所周知欧洲市场是华为在海外的重要根据地,小米进入欧洲势必要面对华为等手机厂商的挑战。故而当务之急,小米最先应该解决的就是其知识产权问题,以保住立身之本。



当然小米早就在2015年就开始对有关“XIAOMI”、“MI”等被抢注的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获得EUIPO的支持。与此同时,小米申请的商标也遇到了来自他人的挑战,像是“MI PAD”欧盟商标就遭到苹果公司的异议。


总结

3月12日,小米在欧盟普通法院审理的图形商标案件获得了部分胜利,如果该判决生效,小米即可宣告成功阻止了自家“MI”字logo在第9类这一关键商品类别上被他人抢注。


总之,小米进军欧洲市场的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想要在荆棘之路上开拓出一条阳光大道还需要小米继续忙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