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审查虽有《商标审查标准》作为依据,但最终由审计员人工判断 —— 同一枚商标,在不同审计员手中可能出现 “通过” 与 “驳回” 两种结果。这种差异的核心,就在于审计员的主观意识。它并非 “随意判断”,而是基于个人认知、经验积累和价值取向形成的思维倾向,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对 “显著性” 的理解存在弹性空间

商标的核心是 “区分商品来源”,但 “显著性” 的判断没有量化标准。比如极简图形商标,有的审计员认为 “线条简洁易识别”,具备显著性;另一些可能觉得 “过于简单,像通用装饰图案”,判定缺乏显著性。文字商标也类似,“小而美” 这类词汇,在文具类商品审查中,有的审计员会认为 “描述产品特性,缺乏独特性”,而在服饰类审查中,可能因 “与商品无直接关联” 被认定为显著。这种差异源于审计员对 “商标与商品关联性” 的主观把握。

对 “近似商标” 的比对侧重不同

判断两商标是否近似,需综合文字读音、图形结构、含义等要素,但审计员可能侧重不同维度。比如 “青柠” 和 “青宁”,有的审计员更关注 “读音完全一致”,判定为近似;另一些可能更在意 “字形和含义差异明显”,认为不构成近似。图形商标的差异更明显:一枚抽象动物图案,有的审计员聚焦 “整体轮廓相似度”,有的则细分 “线条走向和局部细节”,导致结论不同。这种差异与审计员的视觉敏感度、对文字 / 图形的认知习惯直接相关。

对 “行业惯例” 的经验依赖有别

资深审计员往往积累了大量行业案例,会不自觉代入 “行业认知”。比如在餐饮类商标审查中,接触过大量火锅品牌的审计员,对 “老灶”“鲜切” 等词汇的 “通用性” 判断更严格;而较少接触该行业的审计员,可能认为这些词汇仍具备独特性。这种基于经验的主观倾向,会让审查结果带有 “行业场景滤镜”,尤其在新兴行业(如元宇宙、新能源)中,因缺乏成熟标准,审计员的主观判断权重更高。

不过,主观意识并非 “不可控”。《商标审查标准》对核心条款的细化、定期案例培训等,都在缩小认知差异。若商标因主观判断被驳回,申请人可通过复审提交更多证据(如市场使用证明、消费者认知调查),让评审委员会从更客观角度重新评估 —— 这也体现了商标审查 “刚性标准” 与 “弹性空间” 的平衡。